校內各單位:
根據《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》(南師學字〔2019〕35號)精神,結合工作實際,經研究,決定開展舉行2024-2025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崗位招聘工作。請各部門(單位)做好招聘準備,嚴格按核定的崗位工時、招聘地點開展招聘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原則
招聘工作根據按需設崗、自愿申請、扶困優先、競爭上崗、擇優錄用、個別調配的原則進行。每個學生可以應聘多個單位崗位,但只能受聘于1個崗位。
二、招聘時間
招聘時間為2024年10月21日-10月25日,招聘地點詳見《南寧師范大學2024-2025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需求申請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流程
(一)學生應聘
有意向參加校內勤工助學的學生請參照附件1的招聘信息,持經學院蓋章的《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申請審批表》(附件2),按時到各部門(單位)具體招聘地點應聘。
(二)學生錄用
各用工單位初步遴選并接收應聘者審批表(補齊相關簽字和蓋章)。確認聘用的學生,用工單位與錄用學生簽訂相關協議(附件3)后培訓上崗(附件3用工單位自行留檔)。
(三)信息上報
經用工單位確認聘用的學生,填寫《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崗位人員統計表》(附件4),于10月25日前將附件2和附件4紙質版上交至各校區值班室:明秀校區工會樓304學生資助中心、武鳴校區大學生事務中心2號窗口、五合校區大學生事務中心2/3號窗口、建政校區北區教學樓205。附件4電子版請發至姜潔OA郵箱。
四、崗位管理
1.各用工單位應對受聘學生進行崗前培訓,培訓內容包括崗位要求、工作職責、工作內容、勞動紀律、職業道德、安全教育及學校相關文件規定等。
2.請各用工單位根據受聘勤工助學學生的崗位職責、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嚴格考核,每學期結束時,用工單位對學生進行考核并填寫《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工作學生鑒定表》(附件5),用于證明學生勤工助學工作經歷。
3.各用工單位應按時發放勤工助學學生補助。原則上固定崗補助最高可設為每崗480元/月,每學年用工不超過十個月;非固定崗最高可設為每崗240元(在保證學生學有余力的前提下,可適當增加學生每月工作時數,發放金額可根據用工實際適當浮動)。用工單位每學年使用工時數不能超過核定的工時數(附件6),學生完成指定任務后,用工單位根據實際完成工時按月支付學生勤工助學崗補助。
五、相關要求
1.各單位根據工作崗位要求、學生個人意愿和條件進行初選,擇優錄用,優先照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,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占所聘人員的50%以上(明秀校區的用工單位不做要求)。
2.應聘用工單位的學生應到所在校區的用工單位辦公室提交審批表(提交方式和地點詳見附件1),面試由用工單位自行安排。
3.各用工單位在學校核定指標范圍內安排、調整用工崗位,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招聘。
未盡事宜請與學生資助中心聯系,聯系人:姜潔,聯系電話:0771-3103978。
附件: 1.南寧師范大學2024-2025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需求申請表
2.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申請審批表
3.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協議書
4.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崗位人員統計表
5.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工作學生鑒定表
6.南寧師范大學2024-2025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分配表
南寧師范大學學生資助中心
2024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