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內各單位:
為規范有序做好2025-2026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工作,根據《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》(南師學字〔2019〕35號)相關規定,現將本學年勤工助學崗位招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招聘原則
堅持“按需設崗、自愿申請、扶困優先、競爭上崗、擇優錄用、個別調配”的原則。每名學生可應聘多個崗位,但最終只能受聘于一個崗位。
二、招聘時間與地點
招聘時間為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。具體招聘崗位及地點詳見《南寧師范大學2025-2026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需求申請表》(附件1)。
三、招聘流程
(一)學生應聘
學生參照附件1中的崗位信息,持經學院審核蓋章的《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申請審批表》(附件2),按時至指定地點參加應聘。
(二)單位遴選與錄用
各用工單位組織初選,接收審批表并完善相關簽字、蓋章手續。確定錄用的學生,須由用工單位與其簽訂《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協議書》(附件3),并安排崗前培訓。
(三)信息報送
用工單位須于10月23日前,將錄用學生的附件2(掃描蓋章版)及填寫完整的《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崗位人員統計表》(附件4)電子版,發送至聯系人姜潔OA郵箱。
四、崗位管理要求
(一)用工單位須對錄用學生進行崗前培訓,內容包括崗位職責、工作紀律、職業道德、安全教育及相關管理制度。
(二)每學期結束前,用工單位應依據學生工作表現進行考核,并填寫《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工作學生鑒定表》(附件5),作為學生工作經歷的證明。
(三)勤工助學補助發放標準為:固定崗最高480元/月,非固定崗最高240元/月。各單位應確保學年總用工時數不超過核定標準(附件6),并按月據實支付補助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各單位應結合崗位需求與學生條件擇優錄用,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%(明秀校區不作要求)。
(二)學生須按附件1要求,至相應校區用工單位提交審批表,面試由各單位自行組織。
(三)各單位須在學校核定崗位范圍內開展招聘與用工安排,不得超崗錄用。
未盡事宜,請聯系學生資助中心姜潔,電話:0771-3103978。
附件:1.南寧師范大學2025-2026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崗位需求申請表
2.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申請審批表
3.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協議書
4.南寧師范大學學生勤工助學崗位人員統計表
5.南寧師范大學勤工助學工作學生鑒定表
6.南寧師范大學2025-2026學年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分配表
學生工作處
2025年10月21日